公司證券法裁判評釋 二版

作者: 何曜琛
出版社:新學林
出版日期:2024/07/31
新學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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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357~395
商品編號: 97898652648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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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商品介紹

    【本書特色】
      本書收錄作者近十年所發表有關公司證券法裁判評釋文章,凡二十六篇。全書編排分成二編:第一編【實務裁判評析】及第二編【實例演習彙整】,次第再分成公司法、證券交易法二章。誠如編輯序中所言,本書冀能呈現給有志跨足商務運作與法律理論研究讀者,這一縷相逢在商界與法界山頭間,互放迸發的智性光亮。本書誠為一窺公司法與證券交易法案例門徑的最佳書籍之一。

     

    【目錄】
    陳序 i
    吳序 iii
    李序 v

    第一篇 實務裁判評析
    第一章 公司法
    ◆法人股東代表人同時當選董事與監察人之效力
     ──最高法院104年度台再字第18號判決 003
    ◆無為有處有還無?確認發起人會議決議不成立案
     ──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724號判決 013
    ◆收回特別股決議與股東會召集及決議方法瑕疵之效力
     ──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305號判決 023
    ◆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─確認股東會決議不成立
     ──台灣高等法院98年度上更(一)字第145號判決 033
    ◆違反公司法第一八五條之效力
     ──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216號判決 047
    ◆董事終止與公司委任關係
     ──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884號判決 053
    ◆一人董事會決議之效力
     ──台灣高等法院97年度矚上易字第1號判決 065
    ◆未經董事會決議監察人代表公司與董事間交易之效力
     ──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565號判決 073

    第二章 證券交易法
    ◆證券詐欺之民事賠償責任
     ──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521號判決 095
    ◆詐欺市場理論與效率市場假說
     ──台灣高等法院103年度金上字第4號判決 107
    ◆資訊不實民事損害賠償之過失相抵
     ──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305號判決 117
    ◆主管機關命令證券商解除其董事、監察人或經理人職務之法律性質
     ──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165號判決 131
    ◆證券市場操縱行為之認定與要件
     ──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044號判決 147
    ◆護盤與操縱行為
     ──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2318號判決 157
    ◆無利用消息意圖之內線交易
     ──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015號判決 167

    第二篇 實例演習彙整
    第一章 公司法
    ◆揭穿公司面紗原則
     ──台灣台中地方法院95年度仲認字第1號裁定 187
    ◆少數股東召集股東臨時會與董監改選
     ──經營權爭奪戰 195
    ◆公開發行公司董事行使設質公司股份表決權之效力
     ──台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字第604號判決 203
    ◆監察人召集股東會權限
     ──經營權爭奪戰 213
    ◆董事與公司間為法律行為之效力
     ──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964號判決 225
    ◆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與公司業務帳目及財產之檢查範圍
     ──台灣高等法院101年度非抗字第48號裁定 239

    第二章 證券交易法
    ◆關係人交易與財報揭露 249
    ◆有價證券推介之適合性原則與證券詐欺責任 263
    ◆證券詐欺
     ──共同侵權行為責任 273
    ◆有價證券私募與建業股息
     ──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665號判決 285
    ◆沖洗買賣與操縱股價
     ──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97年度金上字第6號判決 293

    附錄
    ◆由浩鼎生技公司案論內線交易之重大消息與明確性 301

    規格說明

    平裝 / 322頁 / 17 x 23 x 1.56 cm / 普通級 / 單色印刷 / 二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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