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四○年左右,改革派官僚改變了日本
就在我們差點死於防空洞那年的五年前,一群被稱作「改革派官僚」的人正在試圖改變日本。
為了確保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取得勝利,他們建立了「國家總動員體制」,將全國所有資源都用來為戰爭服務。他們為此制定的經濟制度,在戰後幾乎原封不動地被繼承下來,成為戰後日本的基礎。
關於這個經濟制度,本書在後文會多次提及,這裡姑且簡單介紹一下。
所謂改革派官僚,是指被派到偽滿洲國參與「國家管理」的一群官僚,其中的一位中心人物是岸信介。他於一九三九年從偽滿洲國回到日本擔任商工省次官,一九四一年又在東條內閣擔任商工大臣,積極拉攏親信掃除異己。以岸信介為中心的「統制派」將商工省的大權緊握在手中。根據岸信介,以及他的心腹,也就是主導「統制派」的椎名悅三郎的姓氏,這群官僚也被稱為「岸-椎名陣線」。
他們的理念是對產業實行國家統制。他們認為企業必須奉獻給公共利益,而不得追求私利。此外,也不允許不勞而獲的特權階級存在。
事實上,岸的目標是建設日本式的社會主義經濟。對此,阪急電鐵公司的創辦者——戰前日本企業家的代表人物——時任商工大臣的小林一三曾毫不客氣地批判商工省次官岸信介為「赤色分子(共產主義者)」。
岸信介他們所信奉的思想,當時正在全世界不斷擴張。德國是「德國社會主義勞動黨(納粹)」獲得政權。就連資本主義大本營的美國,羅斯福政權的新政派也接二連三地拋出了政府主導型政策。
金融財政制度大改革
岸信介等人在對產業實行國家統制的同時,對金融領域也進行了大規模的改革。
戰前的日本,企業主要依靠發行股票或公司債券的直接金融方式來籌措資金。利用銀行貸款來獲得資金的間接金融所占比例較小。對此,改革派官僚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,排除股東對企業的控制,確立了「銀行中心主義」,改由日本興業銀行等銀行為企業提供資金。
一九四二年制定的《日本銀行法》可以說就是這種統制式金融改革的成果。該法第二條「日本銀行必須以達成國家目標為使命來經營」,明確規定了戰時經濟體制的基本理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