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會為了什麼「愛上」一個人?愛是無私的、還是自私的?愛有義務嗎?我們可以用科學討論愛嗎?
跟大家往往認定的相反,愛其實不是一種情緒。更準確地說,通常我們想到愛的時候,很容易聯想到美好和溫柔的感受,這些充滿愛意的感受確實是情緒,但遠不止這樣。愛可能展現出的面貌包括憂傷、恐懼、內疚、悔恨、苦澀、抑鬱、輕蔑、羞辱、狂喜、拒斥、焦慮、忌妒、厭惡,或想殺人的憤怒。這樣吧,我們可以把愛想成一種聚焦於心上人後的情境,它會形塑並統御我們的思想、渴望、情緒和行為,就像足以影響人所有體驗的稜鏡──甚至包括跟心上人沒有直接相關的體驗。
本書從哲學家的觀點書寫。哲學熱愛處理謎團,而「愛」提供了各種雜亂無章的謎團──你不需要格外謙卑才能承認自己對愛感到迷惘。書中將會討論愛的基本哲學問題、分辨不同類型的愛、檢視各種愛情意識形態,也會加入(或許)試圖透徹解析愛情的科學。
我們有可能解開愛的謎團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