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學至二十一世紀已不再僅是案頭文學,在新科技、新媒體的推波助瀾下,文學的內容搭配上劇場展演、電影、串流媒體Netflix影視作品……等的跨域多媒體的傳播、吸引觀眾追劇、討論,也算是文化創業產業的另類多元成功。
全書共三篇、九章,包括劇場與電影、電影預示COVID-19與新媒體、新科技、元宇宙與後人類三大篇,主旨在於闡述戲劇、電影、Netflix等串流媒體中影音視讀的意義。開篇從客家劇場向外延伸至國際電影作品,梳理影視產業的發展脈絡。再以實例說明看似大預言家的編劇,能在CODVID-19前創造出相關題材,其背後原因為——藝術創作本就源於生活,進而帶出當今熱度最高的AI、新科技,是如何影響影視作品的表演藝術再現。
全書引用多部炙手可熱的影視作品為例,如《奇異博士2》、《末世男女》、《一級玩家》……等,帶領讀者了解文化創意產業,如何以一種休閒的方式,帶給人們知識、教育、娛樂、反思與啟發。
作者以學術手法分析、評論近幾年受歡迎的戲劇、電影與Netflix影集,期望能與讀者分享文學影視解讀的學術樂趣,豐富人生。
平裝 / 264頁 / 17 x 23 x 1.3 cm / 普通級 / 單色印刷 / 初版